關於連動債這是我寄給金管會的陳情書(元大)
陳 情 書 一、事情的緣由:本人的母親於95年12月至元大銀行辦理定存金額300萬
當時理專襄理林小姐建議我的母親買一年期的連動債
她說有高額的配息(6%)
而且1年就可贖回本金且是保本商品
就跟放定存一樣。
母親問可靠嗎?她說銀行不會倒
請母親放心。
誰知今年10月份她來電告知說
這支已跌破下檔保護
我的母親完全聽不懂她在說什麼下檔保護
她說就是100萬贖回的話只剩57萬
母親完全不能接受
因為不是買保本商品
怎麼本金會不見
我和母親去跟她交涉
她才解釋這不是保本商品
而是條件式保本.......一直解釋
當初完全沒有說清楚商品內容及風險
出事了才一直推託
並且說當時母親已經簽名
怎麼樣的損失都得承擔
明明就是業務人員的疏失
讓母親以為是保本商品
實際上卻是投資
硬要母親承擔損失
難道銀行也是仗著銀行名義行詐騙之實的詐騙集團嗎?二、協商過程:本人認為此商品購買過程本身有瑕疵
並非母親當時所認定的保本商品
於情於理銀行應把本金全數歸還或全數轉為保本商品
但分行協理表示只有將虧損後的餘額轉為3年期紐幣
利率可以加碼至7.3%
但本人精算後三年後仍是虧損
完全感覺不到銀行方面有補救或想解決的誠意
硬是把虧損責任轉嫁給母親
經過再三協商
協理表示虧損部分也可尋法律途徑
等法院裁決。
完全就是仗著銀行大
要告就告
反正也告不過的態度。
三、省思:1、以一個正常人
若是有被告知其風險且非保本商品的話
他會把畢生辛苦的積蓄拿來買這種完全沒有保障的商品嗎?2、以一個年近60歲的婦人
她知道何謂連動債嗎?她會電腦嗎?報價系統全是英文作業?3、把投資型商品(有風險)當成儲蓄定存保本商品(無風險)來販賣
欺瞞消費者對嗎?4、商品風險如此之高但配息6%
只比定存多出3.5%符合公平交易嗎?5、此類金融商品元大銀行目前已停賣
而銀行負責的發行人已離職
銀行所出售的金融商品把關本身就出問題
卻硬把責任轉嫁給存戶
合理嗎?6、把如此高風險且複雜金融商品介紹給即將退休的老年人
猶如詐騙手法的行銷手段
此類銀行理專何謂專業可言?
我覺得應該是事後話吧~或許該婦人真的不懂連動債的~可是我相信DM上一定都有說明改產品的基本架構
只是可能當初理專有跟他強調跌破保護空間的機率不大吧
而造成婦人的誤會
我絕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在高出定存利率的情況下之產品
一定有他相對的風險吧
這是依個成年人應該有的基本觀念吧
今天不能賠了錢就說產品有問題ㄚ
而且當初客戶跟銀行一定有簽風險同意書吧
如果以後大家在銀行投資賠錢都不認帳的話
那不是天下大亂了
樓上的回答者 可能沒有買過連動債 我買遠銀二年期日本金融地產的連動債 二年內看不到這支連動債的淨值變化 跌破保本線也沒人通知 在公開市場也無從查知其情形 打電話問理專都說沒問題 快到期了 才跟你說早就跌破保本線 只是1/3 如果知道買連動債是這種情形 我想沒有人會去買吧 對消費者是完全的不公平 買賣盈虧完全憑銀行一句話 真虧假虧 無從查證 真不知當局怎麼會核准讓這種產品上市 完全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嗎
chi嗯真的是這樣
雖然我們是不同銀行但是所有的銀行對連動債遊戲規則都是如出一轍
要知道你的錢剩多少
生殺大權全由他們掌控
我們根本沒有其他管道知道
真的是詐騙集團
可惡
這確實是銀行疏失投資型商品欺騙客人說是定存
告上法院會有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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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受害者可以去那裡看看或加入自救會
團結力量大!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08041507529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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